东莞名誉权维权律师 唐程义专业办理
发布时间:2026-10-09 00:00
浏览:299 次
区域:东莞
类别:法律咨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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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编号:NO.00147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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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东莞网络名誉权纠纷:从虎门一起工厂老板被造谣案说起
2026年7月,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就一起名誉权侵权案作出判决:虎门镇某服装加工厂老板陈某,在本地微信群、抖音、小红书被人发帖称"陈某跑路了、欠供应商货款几百万、骗子老板",帖子被大量转发。实际上陈某工厂经营正常,只是与某供应商有一笔正在协商的货款纠纷。我们代理陈某做了三件事:,对全部侵权帖子和转发做公证;第二,举证陈某工厂正常纳税、正常发货、银行流水良好;第三,查明发帖人是与陈某有纠纷的供应商法人代表周某。法院判决周某删除全部侵权内容、在本地公众号首页道歉三十日、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5.8万元。
东莞是制造业城市,工厂老板、供应商、经销商之间的商业摩擦多,一言不合就在网上互相诋毁。朋友圈骂人、微信群造谣、短视频"黑厂"、行业群里散布谣言……名誉权纠纷在东莞法院案件量逐年上升。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:证据要提前固定、损失要量化、被告身份要锁定。
二、律师简介
在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唐程义律师看来,东莞的名誉权案件和一线城市不太一样——这里的纠纷多发生在工厂老板之间、供应商和采购商之间、同事之间,涉案金额不一定大,但对当事人的生意和名誉影响很大。唐程义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系,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,曾任广东威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高级合伙人,执业十三载累计代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近千宗
2026年7月,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就一起名誉权侵权案作出判决:虎门镇某服装加工厂老板陈某,在本地微信群、抖音、小红书被人发帖称"陈某跑路了、欠供应商货款几百万、骗子老板",帖子被大量转发。实际上陈某工厂经营正常,只是与某供应商有一笔正在协商的货款纠纷。我们代理陈某做了三件事:,对全部侵权帖子和转发做公证;第二,举证陈某工厂正常纳税、正常发货、银行流水良好;第三,查明发帖人是与陈某有纠纷的供应商法人代表周某。法院判决周某删除全部侵权内容、在本地公众号首页道歉三十日、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5.8万元。
东莞是制造业城市,工厂老板、供应商、经销商之间的商业摩擦多,一言不合就在网上互相诋毁。朋友圈骂人、微信群造谣、短视频"黑厂"、行业群里散布谣言……名誉权纠纷在东莞法院案件量逐年上升。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:证据要提前固定、损失要量化、被告身份要锁定。
二、律师简介
在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唐程义律师看来,东莞的名誉权案件和一线城市不太一样——这里的纠纷多发生在工厂老板之间、供应商和采购商之间、同事之间,涉案金额不一定大,但对当事人的生意和名誉影响很大。唐程义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系,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,曾任广东威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高级合伙人,执业十三载累计代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近千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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